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馬英九官司敗訴 賠償金六億很有緣

地獄少女  投資理財  亞瑟王

李彥謀

去年聖誕夜,美國法院判決馬英九官司敗訴,必須賠償2200萬美金,折合新台幣約6.4億元,即使馬英九和第一夫人周美青拿存款與不動產來還,尚缺好幾億。

馬英九為什麼被告?原本金門縣政府要在當地豎立一座64米高的「民主女神雕像」,有象徵中國六四民主運動的意象;但合約才簽了一天就因「有關單位」關切而緊急喊卡,當初要承做的中國旅美雕塑家陳維明,向紐約州聯邦法院控告馬英九及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違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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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馬英九的官司幾乎無往不利,特別費案在大水庫理論下全身而退、狀告民進黨「公投抹紅」勝訴、密會組頭陳盈助案還是贏。有人批評台灣的法院與特偵組,遇到馬英九就會自動轉彎。

但離開台灣,馬英九就吃不開,其實他與「6億」很有緣,他曾說赴美免簽證,一年替國人省下6億,被批撒謊;民進黨質疑他參選總統時,共收到3位企業家共六億的政治獻金。

是不是夜路走多了馬英九終於踢到鐵闆台灣總統敗訴在世界丟臉不打緊若還要全民買單6億恐怕就很厚臉皮了

<2013.01.03刊載於1348期新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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