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官司實錄「真煩」傳:被告家人的心情

蒼井空  考前總動員

 

被告,你認不認罪!?

 

 

     現在半夜兩點,我完全睡不著,其實我頭很痛,生理期還正來,我知道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但我就是睡不著。而這樣的情形,不是一天兩天,是將近五個月了。

 

 

     這禮拜經歷M次準備程序,從檢察官一路開庭到法官,每一位第一句話都是問被告:「你認不認罪?」。

 

風險

 

   「我認為你這要勝訴的機率很低,可能性不高,你要不要坦白從寬?」

 

 

     原本以為這樣的懷疑已不再灰心,但我聽見時仍感到痛心難過,並且很無助。

 

 

   「我現在是在給你機會,要是判罪絕對會比你認罪還要重的多。」法官接續緩緩著說。

 

 

    我很清楚這是一種策略,通常需要運用讓當事人灰心的方式、或者較為兇狠的態度,讓當事人腦袋一片空白,不經思考說出實話,我也知道法官也要演戲,再怎樣被告的間接證據越來越充足,也得當庭對告訴人交代,我更知道人人嫉惡如仇,聽見「被告」兩個字就沒法打心底有所同情,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其一。

 

 

     但當妳花了多少時間一次又一次研究案情,與律師用盡心思想出的證據,每項都指出被告無辜的可能,法官仍認為不足採信時,那一切真是失望透頂。告人與被告的都沒有直接證據一切剩下法官的心證還有告訴人與被告人的口才誰說的令人同情說的完整有邏輯能夠漂亮自信反擊成為一場官司勝負重要的關鍵

 

 

   沒有演戲的天份,在法庭上就似乎要吃大虧。

 

 

    偏偏我的家人就是個老實人,因為這個案子沒了工作,被合作對象欺騙利用,被自己同事落井下石,接著連公司都急著跳腳,割掉關係以求自保,第一次開法庭就遇上數一數二氣勢強的法官嚇得他無法思考說句話自然零零散散這事情挺嚴重因為你越是講的不夠乾脆篤定執法人員就越覺得你有鬼

 

 

    我們不是死不認錯,因為被人欺騙而說謊這錯可是認到底了,但事情就真的沒做。是的,我們怎麼會給人欺騙我們的機會,看這篇文章的朋友要知道往後生活,情理法一定要拋諸腦後,管他是同事還是朋友或親戚,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別人說的話,輕易把事情想的太簡單,輕易對人沒有防備,這世界不是伊甸園,也不是桃花源,是歐威爾說的動物園。

 

 

    這一課,不重嗎?重到我們都膽顫心驚,每一次都是用投胎的力量想要步步為「贏」。

 

 

 


 

 

 

對於法官這可能是你幾百個案子中的一件,

但對被告人而言,這一件便是人生的全部。

 

 

 

    官司牽連的不僅是一個人的人生,常言道:「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一人遭難,是全家都跟著入地獄,食不下飯不說,提心吊膽的日子沒有一天可以放下。小老百姓又有多少能力、多少金錢可以揮霍?我們光一件官司可以搞到沒有任何收入,存款也開始歸零,告訴人見獵心喜的送上刑事附帶的民事賠償,那一賠是幾千萬,是多少人的一生。

 

 

    我們都聽過冤案,但隻有你自己遇到官司經歷大喜大悲高潮叠起你才會恐懼冤案你才會相信被告也是有無辜的

 

 

    尤其我們不是拿不出證據,但證據再多,也不比心證重要以及告訴人的權勢重要。我還覺得我們笑掉大牙,才一審的準備程序就可以搞到精神崩潰,那太多人早就魂不復體,造就一生的創傷了。

 

 

 


 

 

 

緻命的錯誤,我們努力在挽救

與其相信別人,不如相信自己

 

 

    很多人遇到被告,心情不會好到哪去,衰事當頭,人人都想逃避。一開始無論別人或你自己,有能力者都想找個律師好辦事。但是找律師永遠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事情是先把被告事件所有相關的證據留存下來拼死翻出來越早保留證據往後效益無窮,這部份不是律師能幫忙的。

 

 

   有些文件、財務往來,跟事件相關的證據都很私人或必須透過個人才能拿到,沒有這些資源,律師也無法從中替你想辦法。所有的證據都不能去依賴請法官調,因為他可以決定要不要調,若自己能握有證據去提出,永遠比你請法官去調好,並且隻有自己提出的才能是有利的證據,就像告訴人一樣,要告你,就要找出對你最不利的拿出來,有利的他會藏起來。

 

 

   第二件事情大錯特錯,就是絕對不要輕信親戚或任何有關係的律師,而是就算他是你的親戚,也要靠你自己真實判斷他是否有良好的邏輯對於看事件角度的切入他對於官司的態度,一旦遇上不佳的親人律師,一來他是勉強算你便宜做事不夠起勁,二來因為他是你親戚你肚爛時,不好意思多說什麼。

 

 

    虧我們是讀書人,就是蠢豬找了一位長輩擔保的親戚律師,因為長輩的慫恿,我們放棄自己最原初認為現任律師邏輯比較清晰的想法,而選了親戚律師,剛剛我說找律師永遠都不是最重要的事,但選錯律師會死無葬身之地,這位親戚律師二話不說請我們和解,我花錢請一個律師幫我和解?那我乾脆自首算了,沒有做的事情為什麼我們要和解。

 

 

   更不用說他從頭到尾做事不夠積極,沒有趕在一審起訴前遞個答辯狀之類去爭取,也怪我們毫無前科,起初跟著長輩相信律師,相信所謂他媽的「專業」,而不相信自己。

 

 

   因為相信這位律師,我們浪費多少時間沒有意識到證據的重要性,一切都在聽他扯再看看情況,看到一審去,好讓他再有業績收費用?

 

 

   但我們不全然怪他,因為自己選的就要負責任,付出的代價可能很大,謝謝沒有他還真無法學會分辨律師,學會這次慘痛的教訓。

 

 

   很抱歉,我得連長輩都一起算帳,我建議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官司,你再關心也不要自以為懂,有種就全部下來跟我們一起翻卷宗,再來靠夭專業比我們懂得多,再看看還要不要到我面前跟我說:「人家是博士,要相信專業。」各位先生小姐,唸到雙博士也一樣學歷不是重點有沒有關心被告人的案子才是重點

 

 

    哇靠,長輩還出面來跟律師談話處理,說我們小孩子處理的來嗎?大人們,你們現在看看,處理的漂亮嗎?你們在現場在幹嘛?「律師,這就拜託你了。」以外還有說出什麼建設性的話?拼命的轉頭問我們:「有沒有聽懂律師說的?」不好意思耶,事實陳述隻有被告人自己最清楚,另外親戚也是要算錢,你來現場就是為了聽律師說一次事情原委,這聽你孩子說不就好了嗎?跟律師談話一小時是燒掉五六千耶,付錢是小事,不付錢人家會記在心裡,連我們都要在現場在聽一次狗屁都覺得很累,是方便當場撕破臉嗎?

 

 

   還讓親戚律師有機會請客,好讓我們已經吃悶虧,也隻能自己硬吞。

幽浮一族 

 

   講到見面三分情?不好意思,在台北,見不見面都可以很無情,而且那得看你是什麼面?人家願意看你面子,那代表將來是一定要還的,請不要以為天底下的人都在討好你們,我真的受夠了你們的「擺臉」。 你們關心孩子歸關心,但請老實乾脆說自己害怕,所以來台北聽心安,也請學學教訓,我們是愚蠢、苟且相信你們與這位律師,也請你們思考自己的性格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我自己心裡另一個聲音說長輩也是關心,也是好心幫人找律師,如果反而還要被罵,那以後誰幫人找律師?是啊,所以我們吞啊,不敢說啊,但你要介紹也好歹要「認識」人家吧,我們跟這位親戚律師合作到後來,才發現與長輩其實不熟,遠親平日不登三寶殿,大難來時就說跟人家律師說是好親戚、自己人,你自我感覺也太良好,就像你說的人家是台北的博士,他打從心底就沒把你放在眼裡,現在多血淋淋,真正的關係隻有在困難時才能看見「真情」。

 

 

   律師說什麼都信,被專業操弄就註定要當愚民,這裡附上第三大錯誤,就是想要聽好聽話就永遠不用想要贏得官司,越是告訴你好話的律師越不能輕信,真正負責的律師,他會努力去爭取贏的空間,但對於輸贏他不會講死,因為官司從來就不是律師自己一個人努力,被告人要比所有人都努力,一個理財專員跟你說投資必定賺錢你就信?天底下有這種好事情!?想也知道。

 

 

   好啦,等到我們換了律師,你們還在懷疑換律師是否正確?我們不知道對不對,隻知道會比原本的對。

 

 

   當我大力抗議親戚律師有鬼(真的不要命的得罪抗議),你們回我的這些話與表情我都記著了,記著我曾經應該更有自信反抗,而非屈從你們的長輩心態。

 

 

   還有,別在這時候說長輩們也痛苦,我能夠理解,但是隻要不是當事人,就無法了解當夜晚睡不著時,看著天花闆的滋味;也無法了解一次又一次承受司法偏見的打擊,哭泣也沒有誰來同情與安慰。想當然爾也無法體會看到卷宗的那一刻當你信任的人為求自保背後桶你一刀的悽苦感受;也無法了解如何苦念刑法與卷宗,拼死拼活找證據不管被律師打槍、教訓,都要學著進步與面對。

 

 

   更無法了解當被告因為冤枉痛苦的想死,我身為隻差沒附身的被告家人那種心裡承受的壓力與分擔。

 

 

 


 

 

 

你永遠不知道哪天會結束,

甚至到了法官判決的那一天,官司的影響力才真正開始。

 

 

   那天我在法院的門口,隻差沒有大哭問律師說:「我們明明證據變多,我看起來很有空間,為什麼法官不採信,沒有任何相信我們是無辜的可能?」

 

 

   律師說:「我是沒有被打擊到,我比較擔心你們被打擊到。」

 

 

   我也想努力的打起精神,我知道現任的律師真的很拼,他不僅經驗充足,也是前所未有認真寫答辯狀,始終卷宗念的比我們還勤的律師。他不是那種因為又不是我被告,所以我不會被打擊到的律師,他是那種不會安慰你,但這句話就算安慰的律師。

 

 

   可是我還是好難過,還是覺得好累,上一次好不容易有翻案的感覺,這一次又被人踩的徹底。

 

 

   我常常會想判決的那一天,無論結果如何,我們的人生早就不一樣,官司之路除了歷練也有紀錄,那將是場更深遠的挑戰。檢察官若什麼案件都可以專斷起訴,而非查清楚再做決定,那一生當中造就多少正義,就可能造就多少業障。

 

 

   回頭想想,一切都太天真了。

 

 

   在法庭上如律師所說,不要輕易把命運交付在別人手裡,我們要自己爭取,沒有誰是可以相信的,眼前的所有人都是你的敵人。   

 

 

   而真正的敵人更可能是自己。 

 

官司, 被告家人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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